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30浏览:1068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印发的《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遴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2.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类别。

四、推荐安排

1.学院推荐:各学院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至校团委。

2.学校推荐:由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选,推荐1名优秀青年大学生至省级组委会。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做好遴选初审等工作,对学生获奖情况、学业成绩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请各基层团组织认真指导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推荐候选人成绩单,于9月20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ssdxtwzxb@163.com。

联系人:卜士浈,联系电话:83656107。


     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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