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团结、友谊、奋进的精神风貌,激励各参赛单位充分发扬团队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保证精神文明奖评比的客观与公正,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内容和标准
(一)开幕式(满分25分)
1.在升国旗、奏国歌和大会发言时,方队成员及基本观众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5分)
2.根据各学院开幕式方阵体育文化展示得分加权折算,计入精神文明奖总分。(20分)
(二)大会宣传(满分10分)
各学院组织宣传报道组,及时宣传报道赛场内外新闻(每播出1篇稿件计0.5分)。
(三)看台秩序(满分15分)
1.开幕式期间,各学院需按照人数要求组织观众在指定位置就坐(详见附件一),基本观众每少1人扣1分。(10分)
2.比赛期间,各学院责任区域观众没有打牌、下棋、相互打闹、乱扔杂物等现象,始终保持责任区域环境整洁。正常比赛期间,各学院观众人数不做要求。(5分)
(四)大会服务(满分10分)
1.设立“公布栏”,及时提醒参赛队员的比赛项目,公布比赛成绩。(5分)
2.在指定区域设立服务点(详见附件二),做好后勤服务工作。(5分)
(五)赛场秩序(满分25分)
1.运动员须佩戴本人号码簿按时到检录处检录,到比赛场地参赛。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1分。运动员比赛结束应及时离开场地,无故滞留者扣1分。
2.运动员必须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大会总裁判或主席团执行主席协商处理。运动员本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无故发生争执的,每人次扣2分。
3.服务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佩戴校学生会统一发放的服务证,并服从管理。凡无证入场者,每人次扣2分;不服从管理,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每人次扣3分。
4.运动员、服务人员和观众有其它违纪现象,视情节每人次扣1-5分。
5.好人好事加2—5分。
(六)闭幕式(满分15分)
组织方队参加闭幕式(带学院旗子),方队成员不少于基本观众的规定人数,并做到队伍迅速、整齐、安静,服从调度。每少1人,扣1分。
(七)有冒名顶替参赛者,直接取消相关学院参评资格。
二、评比办法
(一)由校团委等单位组成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小组,校团委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评奖工作并接受处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诉。
(二)评比内容的第一项、第四项和第六项由评比组统一评分,其它各项根据检查统计情况累计评分。
(三)设立精神文明奖成绩公布板,将实时公布各学院分数变动情况。
(四)根据各单位所得总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评出8-12个精神文明奖获奖单位。
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团委。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