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时间:2023-02-28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关于推荐“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对象的通知》《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

    1.参评资格:

    成立满1年,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22年度100%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学校领域团组织参学率一般应高于学生总数70%。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等方面的现实需求。

    (4)作用发挥好。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团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二)徐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资格:

    成立满1年,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四星级”及以上。2022年度100%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所属团员在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学校领域团组织参学率一般应高于学生总数70%。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等方面的现实需求。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品牌项目,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团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三)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

    团龄不少于一年,2017年1月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积极参与向社区(村)报到等志愿服务不少于2次。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不符合的须完成团员身份认定工作)。个人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已学习期数一般应达60%以上。参加团务知识测试并得分在80分以上(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参与测试)。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2.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

    (2)道德品行优秀。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

    (3)模范作用突出。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诚实守信,无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通过市信用办集中审查。

    (四)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专职团干部实际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兼职团干部实际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校级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需提供所在团组织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成绩单,学校领域团组织参学率一般应高于学生总数70%。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评“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不参评“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参加团务知识测试并得分在80分以上(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参与测试)。

    2.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学习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按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诚实守信,无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通过市信用办集中审查。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五)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1.参评资格:

    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须从基层教师团支部书记中评选,在满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担任团支部书记不少于一年。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四星级”及以上。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基本条件:

    (1)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

    (2)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二、工作说明

    1.文件中关于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计算等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关于“智慧团建”、团员教育评议、等申报条件的要求参考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近五年荣誉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团员年龄严格按照14周岁至28周岁。综合奖项指的是以团组织为主授予的综合类奖项,单项竞赛奖、奖学金之类不算。

    2.“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不真实、不规范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近三年(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获得过“徐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徐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组织(个人)不再推荐。

    三、申报名额

    各学院团委限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各类奖项各1个。校团委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团市委推荐参加评选。

    四、基本程序

    1.发布通知。校团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发布通知,各学院团委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线下专题会议等发布工作通知,确保各团支部及团员知晓工作。

    2.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团委积极申报。

    3.学院评审。学院团委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酝酿评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对象。

    4.学院公示。学院团委通过公告栏、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等多个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同时写明监督电话、邮箱等,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推报至校团委。

    5.学校评审。校团委对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和考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对象。

    6.公示上报。校团委在校内信息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团省委进行推荐申报。

    以上所有程序需严格执行并留存过程性材料,校团委将不定期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严格对照要求,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情况,对拟申报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全面考察,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创建措施有力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工作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团委要做到步步筛选、层层把关。对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要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要按照要求对推荐人选团员身份进行认真核查,推荐人选如果出现未到龄入团、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团员身份不明确等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于3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ssdxtwzxb@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西教5号楼校团委202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系人:卜士浈,联系电话:0516-83656107,监督电话:0516-83656102,电子邮箱:jssdxtwzxb@163.com。

 

    附件:

    1.申报工作提示清单.doc

    2.各类申报表.doc

    3.各类汇总表.xlsx

    4.基础团务知识线上测试系统二维码.doc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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