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3-04-10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85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江苏共可推报88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13名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三、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我校可推荐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基本程序

   1.发布通知。校团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发布通知,各学院团委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线下专题会议等发布工作通知,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工作。

   2.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团委积极申报。

   3.学院评审。学院团委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酝酿评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对象。

   4.学院公示。学院团委通过公告栏、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等多个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同时写明监督电话、邮箱等,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公示无异议后,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至校团委。

   5.学校评审。校团委对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和考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对象。

   6.公示上报。校团委在校内信息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1-2名候选人至团省委。团省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开展评选工作,择优确定88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评选。

   以上所有程序需严格执行并留存过程性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是激励我校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的强大动力,各学院团委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2.认真审核把关。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准确把握要求,严格履行程序,抓好过程管理,认真审核材料,真正将条件突出、堪当表率的个人推选出来。

   3.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于4月21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公示无异议证明(附件3)、推荐候选人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sdxtwzxb@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西教5号楼校团委202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卜士浈,咨询电话:0516-83656107,监督电话:0516-83656102。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3.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公示无异议证明(样表).doc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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