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2012-11-05浏览:616设置

各学院团委:
    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12月中下旬召开,根据团市委《关于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通知》(团徐委〔2012〕44号)的要求,我校需推荐6名代表参加会议。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推选市团代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400名。分配我校代表名额为6名,校团委书记必须作为代表推荐人选,其中,专职团干部1名(校团委书记)、专业技术人员2名、学生代表3名,另代表中需包含科文学院代表1名,女代表2名。
    二、代表条件
    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团干部或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团的事业,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真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代表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办法
    我校作为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将采取以下办法产生代表:
1.代表的产生程序是:(1)各学院团委按照我校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所属团支部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团组织或多数团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即我校每个学院需在组织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上报校团委8个代表候选人作为考察名单。(2)各学院团委需对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3)各学院团委需召开团的全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将《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表》(附件1)和《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校团委。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4)校团委将会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并汇总产生我校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上报团市委审查。(5)团市委审查同意后,校团委将组织选举工作。
    2.出席市第十八次团代会代表一般应在团的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团的代表会议的代表数应不少于该届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倍,一般不少于50人,召集代表会议的团的委员会成员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
    3.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一般要求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务必于11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联系人:韩洪政,电子邮箱:tuanwei@jsnu.edu.cn,联系电话:83536361。
    2.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任务,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选举过程中,包括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附件:
1.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表.doc
2.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doc

校团委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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