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时间:2020-09-08浏览:215设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凸显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特征、新实践,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有内在的发展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在改革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具体形式。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强化党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强化党对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我们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践中,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党规党纪,依法依规管党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巡视巡察长效机制,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不动摇,不断加强党对政治建设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这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全局性的政治统领。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对党的宗旨的新阐述,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新要求,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表达,也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确保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社会安全、宜居环境等方面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起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政治和法治保障。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对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战略任务、重点内容,以及协商主体、程序、环节、渠道和方式等都作出了重要阐述,确立了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和发展的方向,进一步推进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途径和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依法治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大政治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也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辩证和系统思维,整体谋划、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协同推进,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发展。

坚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是要改革其运行机制、程序,创新其运行方式,确保党的执政和国家政府运行充满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治理体系的认识,把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之中。在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和国家机构依法改革;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使各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事,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来源:江西日报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15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进入后台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