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的通知

时间:2024-01-23浏览:4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6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24〕1号)、团省委《关于做好“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 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

2)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

3)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所属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二)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

2)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过省级或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

3)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

4)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所属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三)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1.参评条件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2.参评资格

1)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

2)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5)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

(2)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4)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过省级或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6)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有关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2.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内(2019年以来)不重复表彰。

三、推荐名额

各基层团委可按照推荐条件,限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各类奖项各1个。校团委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团省委推荐。

四、基本程序

1.发布通知。校团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发布通知,各学院团委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线下专题会议等发布工作通知,确保各团支部及团员知晓工作。

2.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团委积极申报。

3.学院评审。学院团委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酝酿评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对象。

4.学院公示。学院团委通过公告栏、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等多个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同时写明监督电话、邮箱等,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推报至校团委。

5.学校评审。校团委对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和考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对象。

6.公示上报。校团委在校内信息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团省委进行推荐申报。

以上所有程序需严格执行并留存过程性材料,校团委将不定期抽查。

五、基本导向

1.突出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持续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始终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始终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动员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2.激励挺膺担当。紧密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要要求,聚焦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新型工业化、精神文明建设、应急处突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在各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典型,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挺膺担当的行动自觉。

3.强化基层导向。重点面向基层组织和工作一线,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度和青年满意度高。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

2.做好前置审核各学院团委要对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

3.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须于1月29日17:00前,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材料发送至邮箱jssdxtwzxb@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卜士浈,联系电话:0516-83656107,监督电话:0516-83656102。

 

附件1: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2: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表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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