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挺膺担当、砥砺奋斗,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取得较大成果且事迹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4月30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江苏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苏工作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
(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2.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3.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以在江苏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4.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申报名额
各基层团组织限申报“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各类奖项各1个。校团委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团省委推荐参加评选。
三、基本程序
1.发布通知。校团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发布通知,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单位网站、工作群、专题会议等发布工作通知,确保各相关师生知晓工作。
2.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单位积极申报。
3.单位评审。相关单位须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导下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酝酿评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对象。
4.单位公示。相关单位通过公告栏、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等多个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同时写明监督电话、邮箱等,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推报至校团委。
5.学校评审。校团委对相关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和考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对象。
6.公示上报。校团委在校内信息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团省委进行推荐申报。
以上所有程序需严格执行并留存过程性材料,校团委将不定期抽查。
四、申报要求
1.强化工作组织。“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江苏青年的最高荣誉。各单位须按时保质完成推报工作,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准考实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重点推荐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强链补链延链、农业现代化、现代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工作者和集体。
2.严格推荐程序。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青年群众的意见。
3.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多渠道报道青年五四奖章获奖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事迹分享活动,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4.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须于2月19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所有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sdxtwzxb@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卜士浈,联系电话:0516-83656107,监督电话:0516-83656102。
附件4.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事迹材料.docx
附件5.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第19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