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22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时间:2024-02-13浏览:15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按照团中央《第22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指引》精神,团中央、人社部近期部署开展第22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面向基层、一线岗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鼓励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团的专职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已获评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一般不作重复推荐。

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共青团中央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的职业技能类竞赛中产生的获奖青年选手,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全国青年岗位能手。

二、人选条件

1.年龄在16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参评须在江苏省工作、学习、生活满1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技能水平高超,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推荐人选应涵盖科技创新、经营管理、技能技术、行政管理、司法执政、社会服务等类别。

三、推荐申报

各单位限申报1名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人选,校团委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团省委推荐参加评选。第17届“振兴杯”职工组、18届“振兴杯”学生组获奖选手中符合条件的人选不占用分配名额。

四、基本程序

1.发布通知。校团委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发布通知,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通过单位网站、工作群、专题会议等发布工作通知,确保各相关师生知晓工作。

2.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单位积极申报。

3.单位评审。相关单位须在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导下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酝酿评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对象。

4.单位公示。相关单位通过公告栏、网站、工作群、支部群等多个平台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同时写明监督电话、邮箱等,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推报至校团委。

5.学校评审。校团委对相关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和考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对象。

6.公示上报。校团委在校内信息网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团省委进行推荐申报。

以上所有程序需严格执行并留存过程性材料,校团委将不定期抽查。

五、有关要求

1.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纪律要求,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凡存在事迹材料弄虚作假,或违反评选程序和纪律要求的,经查实取消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申报资格。

2.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须于2月21日17:00前,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事迹材料、所在单位公示证明、单位考察意见、近期1寸白底彩色高清证件照、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jssdxtwzxb@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卜士浈,联系电话:0516-83656107,监督电话:0516-83656102。


附件1: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docx

附件2: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汇总表.doc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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