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全校学生会组织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1-25浏览:1088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学生会组织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好的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我校将集中开展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二、活动对象

  我校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

  三、活动内容

  1.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学生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学习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基本内容,学习《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2. 对标找差深化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点从明确职能定位,精简人员机构,从严遴选条件,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

  3. 开展作风大检查。学生会组织要对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附件1)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附件2)文件规定,开展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活动,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出现一个,清除一个,教育一批。

  4. 注重做好教育引导。学生会组织充分利用组织招新、组织换届等时间节点建立纳新培训和新学年培训等制度,加强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的学习,提升理论水平、业务技能、服务作风。

  四、工作要求

  1. 压实责任。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作风建设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按照通知的要求,覆盖全体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2. 强化监督。各学院团委要加大对学生会组织成员的监督考核,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对学生会组织成员的考评和监督。要完善学生会组织成员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或其他出现严重作风问题的成员,应当按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3. 广泛宣传。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组织要营造开展学生会组织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运用网上平台宣传学生会组织作风建设的各项原则和要求,挖掘学生会组织成员的正面事件和典型人物,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积极正面回应、及时整改学生会组织出现的作风问题。

  请各单位在11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送至电子邮箱jssdxtwzxb@163.com。

  联系人:范珊珊,联系电话:0516-83403237


附件:

  1.《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pdf

  2.《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pdf

  3.学生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一览表.doc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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